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助贷款放款流程,我校电子工程学院傅艳丽等622名学生申请并获得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开行(一)(见附件1),电子工程学院朱烨等51名学生申请并获得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非国开行(一)(见附件2)等现向全校师生予以公示,学生工作部(处)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xgb.gxnu.edu.cn/web/index/aList/tid/ebfbd69a4ad296a6fc1ff2514ca235bb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1日至25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26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电话:5846309、3698011;E-mail:
gxsdzzzx@163.com
二、目前获贷学生的贷款第一批已发放到学校,财务处根据学生欠费情况进行扣缴学杂费,现对获贷学生的放款扣费退费等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有余额部分学生,由财务处于11月底将余额部分退回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卡(校园一卡通)。
三、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核对《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退费核对名单-国开行(一)》(见附件1)和《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非国开行(一)(见附件2)中各项信息,如学生不在校,请辅导员与学生联系后代为核对,并自行保留相关的核对记录,如QQ留言或手机短信记录。
四、核对过程中,如发现贷款放入高校金额有误,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登记后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803115或5846309;如发现扣费信息有误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登记后与财务处缴
五、根据财务处发放贷款工作要求,如学生因银行卡丢失或卡号异常,必须更换为学生本人的桂林市的中国银行卡,并附上新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必须卡号清晰,学生本人将基本信息,包括学号、姓名、学院、年级、专业和银行卡号填写在复印件的空白处,亲笔签名和手印),新卡将作为财务处今后的学费缴纳卡;身份证号码错误的直接在该栏中将错误划横线并填写正确和递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将基本信息,包括学号、姓名、学院、年级、专业填写在复印件的空白处,亲笔签名和手印)。
六、为了学生信息安全,附件1-2不放网上,以纸质版方式下发学院。
七、请各学院于11月24日(星期五)11:30前将《核对名单》及更改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
1.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退费核对名单-国开行(一)
2.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退费核对名单-非国开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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