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选拔若干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充实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现将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原则上必须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和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处理好学业和兼职辅导员工作的关系;
(四)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学业优秀,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院级以上(含)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表彰和奖励;
(六)兼职时间从2017年12月~2019年7月;
(七)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12月6日12:00
(二)地点:(1)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39办公室
(2)育才校区学生工作部(处)103办公室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个人详细简历(简历须提供近期全身照片1张);②个人身份证、学生证;③相关获奖证书和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④《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⑤《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遴选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本人。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者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sjk@126.com,联系电话:0773-5816572。
(二)考核。学校将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评定,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示。根据对应聘者的考核情况,确定人选并公示。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报名信息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9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