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广西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师政学工〔2015〕14号)文件规定,拟对我校2017年度的相关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对象
我校在职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辅导员专项博士生,以及到我校辅导员基地访学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
二、成果申报范围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广西师范大学)(简称“辅导员基地”)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及所承担的项目成果,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类著作和教材类,公开发行量分别不低于300册。
三、评审安排
申请人员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星期二)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辅导员基地办公室(学工部103办公室),逾期将不予以受理。辅导员基地将组织专家评审,予以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辅导员基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0773-5833132,邮箱:gxnufdyjd@126.com。
附件:辅导员基地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广西师范大学)
2017年12月15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