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含中职升本、专升本)、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部)按学院(部)2018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不含延迟毕业人数)30%的比例上限推荐优秀毕业生,并对推荐参评的毕业生进行排序,多推无效。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2.参评毕业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应在同年级专业的前50%(含)内。
3.毕业生应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专业)实习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其中,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至少有一科实习成绩达90分及以上。
4.非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艺术、体育、中职升本、专升本类毕业生,英语成绩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要求;非艺术、体育、中职升本、专升本类毕业生如在参加一、二类学科(技能)竞赛活动(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取得一、二、三等奖,英语成绩可放宽至学位授予条件要求。
5.参评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1次获得下列表彰奖励,其他未提及奖项不计入内:
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4)校级三好学生标兵;5)校级三好学生;6)校级学生干部标兵;7)校级优秀团支书;8)校级十佳团员;9)校级优秀团干;10)校级优秀学干;11)校级优秀团员;12)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13)校级优秀党员。
6.同等条件下,在专业、科研、综合等方面获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二)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品行高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2.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实习成绩90分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竞赛及校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文体活动。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至少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或在省(市)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奖,或在其他的技术创新及科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2年制专业硕士在科研要求上可适当放宽要求。
5.英语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研究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6.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审核推荐,由辅导员任民主评议小组组长。
(二)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学生进行初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相关条件,审定我校2018年优秀毕业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通报表彰。
五、材料填写与报送
(一)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要认真填报《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宁缺毋滥,按照推荐排序填报《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A4纸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3月16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jyb5846451@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部)+2018年本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附件:
1.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
2.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本科生)
3.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
4.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研究生)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