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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5          点击量:1012         来源:学生管理科         作者:学生管理科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排,2018 113日—32日为寒假时间, 3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35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各学院(部)要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要认真有效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法纪教育。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向学生叮嘱并强调放假期间宿舍安全、个人财物、治安防火、校外勤工助学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能力,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向学生强调,防范不良网络贷款、诈骗、传销、一氧化碳中毒,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各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范,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确保自身安全。

4.向学生强调,不要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或参加其他危险性活动,教育学生要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参与私人包车活动。

5.做好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二)加强学生文明法纪教育

要求学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不参与任何非法、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争做文明公民。

二、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一)按照学校要求,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须离校,如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离校或提前返校住宿,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请各学院(部)对学生申请留宿的原因进行严格审核,并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名单报学校审批。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18年寒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的通知》(附件3

(二)春节是我国最富有特色的传统节日,应倡导学生回家与亲人团聚欢度春节,如有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过春节的,请在附件32表格 “是否参加春节慰问活动”栏中填写“是”,各学院(部)在参加春节慰问活动的学生中指定一人作为联络员,以便安排春节慰问活动。

(三)寒假期间,育才校区东苑餐厅(一楼)开设窗口供学生用餐,雁山校区学生餐厅在安排有学生留宿的时间段内开设窗口供学生用餐,王城校区学生餐厅在春节前后会停止供餐,请留校学生届时留意餐厅门口的通知。

(四)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留校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向留校留宿学生强调假期留宿相关事宜,如留宿学生出现单人单间留宿情况须进行整合,不允许单人单间留宿,同时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寒假期间雁山校区有学生留宿的学院(部)须安排院(部)领导和教师参加学校的联合值班(联合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五)寒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

三、切实做好就业指导,推进就业工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动员毕业生参加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120日在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园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举办的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同时,提醒毕业生充分利用寒假积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变被动为主动,争取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就业进展月报告制度,即124日、224日前按时报送就业进展数据。

四、做好《个人保险凭证》发放工作

根据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各承保公司的理赔要求,发放给学生的《个人保险凭证》是办理保险理赔时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如有遗失,保险公司不予补办。为避免丢失凭证,建议由学院(部)集中保存,《个人保险凭证》发放时间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以学院(部)为单位,31日中午12:00前上交《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雁山校区辅导员夜间值班安排表》(附件1);34日晚21:00前上交《2018年寒假收假学生返校情况报告表,联系人及电话:蔡兵,5819115

(二)请各学院(部)加强学生工作梳理、经验总结,并将2017年度学院学生工作总结(电子版)于39日(星期五)前报送学工部(处)办公室,电子邮箱:gxsfdxxgb6411@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卢洁,5846411

(三)请各学院(部)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利用假期休息调整,合理安排相关事宜,下学期的学生工作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雁山校区辅导员夜间值班安排表

2.2018年寒假收假学生返校情况报告表

3.关于2018年寒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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