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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1          点击量:274         来源:学生管理科         作者:学生管理科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我校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师政办﹝20187号)安排,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18日(星期三)至420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3天。41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上420日(星期五)的课,421 22日正常休息。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要充分考虑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各学院(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法纪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一)向学生强调放假期间宿舍安全、个人财物、治安防火、校外勤工助学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目前我区已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呈多发态势,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各学院(部)要强化安全度汛宣传教育,向学生严明强调不能到江、海、河、水库等地方游泳或参加危险性活动,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三)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四)向学生强调,严禁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或参加其他危险性活动。

(五)向学生强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参与私人包车活动。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应就地休息,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保证按时返校。对于未请假且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例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422日,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例会和点名制度,并于423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5819115,报送邮箱:gxnuxsglk@126.com)。

四、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春季天气阴雨潮湿,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学院(部)严禁以学校或学院(部)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自发组织的校外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部)要安排好有关人员值班,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附件:2018年“壮族三月三”收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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