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全区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8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8届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按附件1中的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多推无效。
三、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每学年都获得(即三次获得,同一学年获得的奖项只计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团支书”、 “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其他未提及的奖项均不算;不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3.专升本专业毕业生以本科入学后成绩起算,至少2次获得上述第4点所要求的表彰奖励。
4.同时获得2018年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
5.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1.由各学院(部)根据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结果上报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复核。
2.学校将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
五、材料要求与报送
各学院(部)推荐的区优秀毕业生要按要求填报《2018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各学院(部)按要求填报《2018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2,A4纸打印,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上交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4:00前发送到邮箱912373182@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部)+2018届区优秀毕业生评比材料”。
附件:
1.2018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3.2018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2018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部) | 推荐名额数 | 小计 | |
本科生 | 研究生 | |||
1 |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 5 | 1 | 6 |
2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 | 1 | 3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2 |
4 | 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4 | 2 | 6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5 | 1 | 6 |
6 | 教育学部 | 2 | 1 | 3 |
7 | 外国语学院 | 5 | 1 | 6 |
8 | 美术学院 | 2 | 1 | 3 |
9 | 音乐学院 | 2 | 1 | 3 |
1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 | 1 | 4 |
1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1 | 3 |
12 | 化学与药学学院 | 2 | 1 | 3 |
13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1 | 3 |
14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1 | 1 | 2 |
15 | 计信学院 | 3 | 1 | 4 |
16 | 体育学院 | 3 | 1 | 4 |
17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1 | 4 |
18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13 | 1 | 14 |
19 | 设计学院 | 6 | 1 | 7 |
合计 | 66 | 20 | 86 |
附件3
2018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 | 专业 | 学制 |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在校曾 任何职务 | ||||||||
获奖时间 | 获自治区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称号情况 | |||||||
学 校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审 批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在 校 表 现(800字以内) | ||||||||
系(部、二级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学校和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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