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桂教学生﹝2018﹞4号)文件精神,经过班委、团支部、毕业班辅导员推荐,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评选出我校2018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86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73-5846451。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24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