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生活补贴,研究生5月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于2017年10月启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试运行版),目前可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信息核对、助学贷款放款明细查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等“一站式”线上功能。
二、本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生活补贴,研究生5月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工作均在资助系统中进行。
三、本次信息核对基本上涉及全体全日制本研学生,请各学院借此机会认真核查资助系统中学生的基本信息,如有错漏及时更正。其中个人信息的错误可由学生在【个人中心】-【信息维护】处修改并提交辅导员审核通过,如学生因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原因导致系统无学生个人记录,辅导员可在【系统维护】-【公共信息】-【学生信息管理】处进行“新增”或“删除”操作。日后,每学期均会借比较大范围信息核对的机会做一次全面排查。
四、发放信息核对工作的流程:
1.本科生生活补贴
学生通过易班登录资助系统,进入【奖助管理】-【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页面,选择“本科生生活补贴”记录在弹出的核对页面逐项核对本人信息,如需更换或添加饭卡号的,必须更换为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金龙卡卡号,直接在核对处填写即可更新到系统其他模块;其他个人基本信息如有误,请回到个人信息修改维护处更正并由辅导员审核通过方能生效。
学生提交核对信息后由辅导员、院级管理者逐级进行审核,辅导员、院级管理者均有代核权限,用于应对学生不在校或发生学籍异动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核对的情况,如代核,务必备注具体代核原因和学籍异动原因和时间。
本次为该项目第一次在系统中进行核对,请学院在完成各级核对后导出信息核对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无须学生个人签字)分校区报送我中心备案。
注:本科生生活补贴享受对象统一为国家计划招生的具有中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按基本学制发放,每生每学期133.8元;学生休学、退学当月停止造册发放,复学回来的下月起继续造册。
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项目非第一次信息核对,为简化流程,本次核对只需有更改银行卡号、学籍状态或个人信息需求的学生进行系统操作,此部分学生需提前联系辅导员将其之前的核对记录进行【核对信息退回】操作,退回到“学生未核对”状态,之后由学生重新进入【奖助管理】-【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页面,选择助学金的对应记录在弹出的核对页面逐项核对本人信息,如需更换或添加银行卡号的,必须更换为学生本人桂林市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卡卡号,直接在核对处填写即可更新到系统其他模块;其他个人基本信息如有误,请回到个人信息修改维护处更正并由辅导员审核通过方能生效。核对并向上提交后,再由辅导员、院级管理者逐级审核,其他没有更改需求的学生无须进入系统操作。
如学生不在校或发生学籍异动,请辅导员代核,修改学籍状态,填写异动原因,备注由谁代核。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为规范流程,本项目在秋季学期的11月、春季学期的3月均会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其余月份采取按需核对方式,即每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开放下月信息核对时间,需要更改银行卡号、学籍状态和个人信息的学生主动进入系统进行相应核对,并提醒辅导员、院级管理者逐级审核通过,其他没有更改需求的学生无须进入系统操作。
如学生不在校或发生学籍异动,请辅导员代核,修改学籍状态,填写异动原因,备注由谁代核。
五、以上三项项目均于2018年4月26日—5月3日开放学生核对信息时间,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进行核对。辅导员、院级管理者的审核时间后延一天,即5月3日下午17:30后学生无法再进行核对,5月4日下午17:30后辅导员、院级管理者无法再进行审核,请务必关注系统截止时间,学生如不按时核对信息,就无法顺利发放所获得的奖助学金。
六、辅导员、学院(部)须于5月4日前完成各级核对,以学院为单位导出本科生生活补贴项目的信息核对汇总表上交,其余项目到截止日期后我中心将直接根据系统导出汇总表办理报账发放手续。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6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