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因贫失学排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8]266号)文件要求,确保打赢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督促检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我校决定开展学生因贫失学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各学院(部)学生因贫失学情况,包括2014-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2015-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
上述年级学生在入学就读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发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者均包括在排查范围内。
(二)因贫失学学生在校期间受助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学生因贫失学排查情况真实全面有效。
(二)各学院(部)开展学生因贫失学排查过程中,如存在学生因贫失学现象,须填写《因贫失学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详细核实记录学生家庭贫困类型、在校享受资助、劝返情况等信息。
(三)由各学院(部)汇总学生情况后统一填报附件1和附件2,于5月25日下午16:00前上交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gxsdzzzx@163.com。
附件: 1.因贫失学排查情况说明
2.因贫失学学生情况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1
因贫失学排查情况说明
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因贫失学排查工作的通知》,我院(部)高度重视,安排
(例:XXX老师) 专人负责,经全面排查我院(部)有 名学生因贫失学。特此汇报。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名称及公章)
2018
年
5 月 日
附件2
因贫失学学生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因贫失学学生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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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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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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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及失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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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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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资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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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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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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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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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贫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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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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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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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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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异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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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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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段】某一特定学习阶段的简称,如学前阶段,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