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师政办〔2017〕23号),我校2018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8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文明法纪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一)向学生强调放假期间宿舍安全、个人财物、治安防火、校外勤工助学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目前我区已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呈多发态势,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各学院(部)要强化安全度汛宣传教育,向学生严明强调不能到江、海、河、水库等地方游泳或参加危险性活动。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务必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如遇同伴溺水时,切忌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报警。
(三)向学生强调,严禁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或参加其他危险性活动。
(四)向学生强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参与私人包车活动。
(五)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尤其是水上活动景点人员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应就地休息,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保证按时返校。对于未请假且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例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6月18日,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例会和点名制度,并于6月19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5819115,报送邮箱:gxnuxsglk@126.com)。
四、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我区已进入汛期,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学院(部)严禁以学校或学院(部)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自发组织的校外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部)要安排好有关人员值班,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附件: 2018年“端午节”收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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