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
子栏目: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功能

发布时间: 2018/09/26          点击量:3990         来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作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促进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运用现代心理科学的成果,针对学生心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咨询辅导、心理训练等),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或矛盾,使其处于心态平和、情绪稳定、思维灵活、爱憎分明、举止适度的这样一种有利于正常成长的态势之中,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

2.开发智力,促进能力发展。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儿童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心理素质形成的关键期,且可塑性大,及时给予心理指导或训练,有利于开发其智慧潜能,形成正常甚至超常的智能。

3.提高德性修养,培养良好品德。把心理健康教育仅仅看作德育的途径是不恰当的,把学生心理问题当成道德问题更是常识性错误,但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良好品德形成的促进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个体良好品德的形成不但与学生的理想、信念有密切关系而且与其社会道德认识、情感、态度和行为评价等心理因素紧密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从学生具体心理需要入手,强调针对性、主体性和自我内化体验等思路和方法可以迁移到品德教育之中,能提高学校德育的效果,有利于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

4.培养学生主体性,形成完善人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尊重、理解、信任学生,使学生感受到自身的存在与价值、优点与短缺、现实与未来,能更有针对性地确定人生目标,选择自己的成才道路,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学会处理与社会、他人的关系中,使人格得到升华和完善。

5.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心理和行为是不可分的,良好的行为习惯总是受良好心理素质的支配,同时良好行为习惯又可内化积淀为一定的心理素质。人的心理素质一旦形成,在相应情境中会产生条件性反应,进而表现为一定的适应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可以根据学生行为中的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辅导或训练等方式,提高学生相应的社会适应能力。

  热点文章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

Copyright©2017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版权所有 转载文章请与我们联系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