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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学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1          点击量:300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部):

结合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和学习特点,为更有针对性的提高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2018学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全日制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学生档案室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上述指定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

(三)优秀奖学金金额及评选比例

1.2018级硕士研究生

1000/人,获奖比例为100%

2.2017级、2016级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学金3000/人,获奖比例为5%

2)二等奖学金2000/人,获奖比例为10%

3)三等奖学金1000/人,获奖比例为15%

4)具体指标见附件1

二、优秀研究生

(一)评选对象

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学生档案室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品德优良;

2.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4.遵守学校各项日常管理、住宿管理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5.未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6.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

(三)评选名额

按以上指定专业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5%评选,学校给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评优评奖程序

1.成立评选委员会: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评优评先工作,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教学秘书任委员,研究生参与,负责本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等工作;

2.学生申请及系统填报:由学生根据2017-2018学年度个人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并通过易班账号授权登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填写相应奖项的申请表,下载无三级审核意见的申请表上交年(班)级奖学金评选小组线下讨论,初步提出推荐学生的名单,由辅导员登录资助系统逐条审批并向上提交;(注:辅导员角色在系统中有“修改等级”功能。)

3.学院(部)评审:经学院(部)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线下初审后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部)级管理者登录资助系统批量审核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校级审批;

4.整理报送材料:待辅导员、学院(部)、学校在系统中均完成审批后再通知学生按要求下载带有三级审核意见的申请表上交学院(部)签字盖章,由学院(部)统一按奖项-年级-专业-学号顺序整理后连同系统中导出的《广西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推荐授予奖助学金汇总表》等材料一并报送。

5.校级评审及监督: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等项目进行统筹领导、协调沟通和管理监督,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候选人推荐名单经公示2个工作日,确定获奖名单,发放荣誉证书。

6.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单列评选:因涉及不同学院(部),人数较少,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单列评选,此类研究生直接进行校级评审,由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本人登录资助系统选择相应项目填写对应表格(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专用)、优秀研究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专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学院(部)直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根据研究生上交材料组织校级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校级公示。

四、材料报送安排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各学院(部)须于1026前完成公示和系统审批,系统的校级审批于1026日下午17:30完成,纸质版材料于1029日(星期一)下午1600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广西师范大学2018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资助系统导出带有三级审核意见,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广西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推荐授予(奖)助学金汇总表》(资助系统导出,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打印)。

(二)优秀研究生

各学院(部)须于111前完成公示和系统审批,系统的校级审批于111日下午17:30完成,纸质版材料于112日(星期五)下午1600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广西师范大学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推荐登记表》(资助系统导出带有三级审核意见,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广西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推荐授予(奖)助学金汇总表》(资助系统导出,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打印)。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

各学院(部)于1022前对此类学生的材料收集完毕,于1022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广西师范大学2018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专用)申请审批表》或《广西师范大学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专用)推荐登记表》(资助系统导出带有辅导员、院级二级审核意见,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者个人证明材料:2017-2018学年课程成绩表,英语、计算机过级和相关获奖证书(校级及其以上)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刊物或其他相关作品复印件(所有的证明材料为纸质版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开展工作,上报材料必须按时按质,如果逾期不上交材料或者上交材料不合格则直接取消名额,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做好审核和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评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8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2.广西师范大学2018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进度安排表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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