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叶圣陶奖学金是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支持,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现将我校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指标推荐,做到院校两级公示制度,广泛收集和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及时回复学生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并向学工部(处)汇报。
1.评选对象:我校品学兼优,热爱教师教育事业的2015级、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学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且无补考、重修科目),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年度奖励我校17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详见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叶圣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材料上报要求
各学院(部)在公示3日无异议后,请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11:00前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以学院(部)命名发送到gxsdzzzx@163.com。
附件:1.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叶圣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10月30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