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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各类奖助学金发放信息 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8          点击量:2597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各类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项目

本学期各类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工作均在资助系统中进行,包括:

1.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冠川先生助学金、后勤服务集团贫困学生奖学金、林焕平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

2.研究生(博士、硕士)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核对流程:

学生通过易班登录资助系统,进入【奖助管理】-【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页面,选择对应的记录在弹出的核对页面逐项核对本人信息,如需更换或添加银行卡号的,必须更换为学生本人桂林市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卡卡号,直接在核对处填写即可更新到系统其他模块;其他个人基本信息如有误,请回到个人信息修改维护处更正并由辅导员审核通过方能生效。

学生提交核对信息后由辅导员、院级管理者逐级进行审核,辅导员、院级管理者均有代核权限,用于应对学生不在校或发生学籍异动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核对的情况,如代核,务必备注具体代核原因、学籍异动原因和时间。

辅导员、院级管理者均有退回功能,用于各级角色核对失误退回到前级待核状态。

2.核对时间:

学生核对确认时间:118日—1112日下午17:30

辅导员、院级管理者审核时间:118日—1113日下午17:30

请务必关注系统截止时间,学生如不按时核对信息,就无法顺利发放所获得的奖助学金。

注意:研究生(博士、硕士)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于119日前在【奖助管理】-【奖助申请】处补录申请信息,辅导员、院级、校级于1112日上午12:00前完成三级审核(无须下载打印纸质版申请表),学生方可进行信息核对,该项目从1112日下午15:00开始核对,学生结束时间延长至11月13日下午17:30,辅导员、院级管理者审核时间不变。

3.辅导员、学院(部)须于1113日下午17:30前完成各级核对,以学院为单位按奖助学金项目分别导出信息核对汇总表(纸质版,相关负责老师签字,无须学生个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分校区报送我中心存档,汇总表保留字段:序号、学号、姓名、学籍状态、金额、学院(部)、年级、专业、获奖项目、核对阶段、辅导员核对备注、院级核对备注,表格可适当调整格式。

我中心将按照系统导出汇总表办理报账发放手续。

4.在本次各类奖助学金信息核对阶段,请各学院(部)认真核查并提醒获奖助学生及时缴清所欠费用,经提醒仍未主动缴清者,辅导员或院级管理者在进行审核时务必作好备注“该生欠缴学杂费XX”。

根据学校《关于对学生欠费进行清缴的通知》(师政财经[2018]13号)文件精神,“对未按规定缴清所欠费用且未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名单和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1.停发学生助学金;2.取消学生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

注:此次核查包括本学年所有在评及发放的奖助学金,含10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故10月、11月助学金将于核查后一并发放,预计11月中旬。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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