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余额退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包含国家开发银行承贷(简称国开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商业银行)承贷(简称非国开行)。
(一)国开行贷款放款及扣费
1.2018年国开行放款时间:从11月15号左右至次年元月份止(合同正常情况下11月中旬-12月底放款完毕,合同异常者须再次经国开行总行核实于12月底或次年元月放款),分批次下发。
2.学生的贷款合同经国开行总行审核无误后,贷款金额由国开行转入学生支付宝账户,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如绑定了手机,则同时会收到放贷款成功的短信提示(注:此时贷款仅为银行转出,但未到达学校账户,须3-5个工作日学校方可收到款项);
3.学生收到放款短信后,请自行登录合同约定的账户查询放款流水记录,当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放款转入高校金额时,剩余部分留在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学生实名认证即可提现使用(注:请提醒学生及时提现,否则冻结无法提取);
4.支付宝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录入回执金额[学费+住宿费1500元(预收)]将款项转入高校账户。学生贷款转入高校金额不够抵扣学杂费,学生本人支付宝账号里如有剩余贷款金额,请及时提取并自行登录财务处网上缴费系统或微信自助缴费缴纳不足部分费用;
5.转入高校账户贷款金额到达学校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入国开行贷款系统导出放款学生名单转报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由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根据情况抵扣学杂费;
6.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抵扣费用成功后,转入高校贷款金额如仍有剩余,余额部分须5-10个工作日内退至学生的中国银行卡;
7.贷款学生如遇支付宝账号遗忘、丢失,无法顺利提现或其它与支付宝相关问题,请致电贷款申请的当地资助管理部门让他们协助找回或致电支付宝客服服务热线,0571-88158090、 0571-88156688解决。
(二)非国开行贷款放款及扣费
1.学生的贷款由当地合作银行下发至学校账户,时间与国开行大致相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务处收费科转报的收款凭证进行汇总,并将放款学生名单转给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抵扣学杂费;
2.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抵扣费用成功后,转入高校账户贷款金额如仍有剩余,余额部分须5-10个工作日内退至学生的中国银行卡;
3.如学生贷款转入高校账户金额不够抵扣学杂费,学生本人须及时登录财务处网上缴费系统或微信自助缴费缴纳不足部分费用。
(三)贷款抵扣学杂费和余额退还具体情况查询
1.贷款学生须确保本人中国银行卡正常使用(卡未激活不能使用),如遗失补办新卡或更换新卡,请及时登录财务处网站学生网上缴费系统补填新卡信息或携带新卡至财务处收费科办理补登记手续。
2.2018年贷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下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退费核对名单》至学院让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及签名摁手印,采取由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将贷款抵扣学杂费后,有剩余款的统一退还至学生的中国银行卡,退还入卡失败者再由中心对接相应学院,通知学生提供正确银行卡号,等待第2次退款。
3.贷款转入高校账户金额、抵扣学杂费、应退还余额等明细情况,学生可自行登录校财务学生网上缴费系统核查明细,也可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贷款管理-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处核查明细(为简化手续,学生无须核对,只作查询明细功能使用)。
4.如学生发现转入高校贷款金额和抵扣学杂费后退还余额有误,请学生本人务必携带国开行发放贷款成功短信提示单和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抵扣学杂费后余额退入中国银行卡的进账流水账单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无凭证者将无法核实。
5.如对抵扣学杂费明细有疑问,请致电财务处收费科:5802263。
备注:贷款放款时请学生注意防骗,以免受骗上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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