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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上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2          点击量:849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评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师政学工〔2017〕4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在毕业前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长计划”。请各学院(部)督促研究生毕业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上交成长计划成果,以便汇编成册。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长计划”的内容

1.举行一场学术成果汇报会

举办一次面向学院(部)全体新生的成长经验交流会,该交流会可作为学院(部)新生入学教育的一个内容;或举办市级以上作品展;或举办一场汇报演出。

2.取得一项新的学术成果

在省级以上(含)期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发明一项专利;设计、发表一个重要作品;出版一本专业专著。

3.举办一场学术沙龙

要求是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沙龙,要求有导师或指导老师参加。

4.组织一次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公益活动,要求提交实践报告。

二、“成长计划”上交时间和要求

1.2019年6月毕业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2)在5月31日(周五)前分校区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见附件1)。

2.“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包括: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当年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和成长计划3项内容的总结材料,要求A4纸正反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按照装订顺序要求以学院(部)为单位以“XXX学院(部)研究生毕业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材料”重命名,并把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xsdzzzx@163.com。

电子版排版和纸质版装订顺序要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学术沙龙的支撑材料、社会实践的支撑材料、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只需要本人签字不需要院校签章;课程成绩、英语过级、已发表论文刊物、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只需提供复印件)。

3.请各学院(部)将《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中2019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筛选出来,重命名为“XXX学院(部)研究生毕业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并按照获奖年份、博士、硕士、年级(高年级到低年级)、学号的顺序排列好,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的汇总表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备注:汇编的“成长计划”的顺序需与汇总表的顺序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部)及时核对毕业学生名单,如有错漏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2. 希望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通知、督促本学院(部)需要提交成长计划的毕业生按时完成成果汇编和提交工作。

3.如果有研究生同时获得2017学年和2018学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则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两份不一样的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材料。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

  2.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2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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