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评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师政学工〔2017〕4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在毕业前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长计划”。请各学院(部)督促研究生毕业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上交成长计划成果,以便汇编成册。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长计划”的内容
1.举行一场学术成果汇报会
举办一次面向学院(部)全体新生的成长经验交流会,该交流会可作为学院(部)新生入学教育的一个内容;或举办市级以上作品展;或举办一场汇报演出。
2.取得一项新的学术成果
在省级以上(含)期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发明一项专利;设计、发表一个重要作品;出版一本专业专著。
3.举办一场学术沙龙
要求是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沙龙,要求有导师或指导老师参加。
4.组织一次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公益活动,要求提交实践报告。
二、“成长计划”上交时间和要求
1.2019年6月毕业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2)在5月31日(周五)前分校区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见附件1)。
2.“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包括: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当年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和成长计划3项内容的总结材料,要求A4纸正反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按照装订顺序要求以学院(部)为单位以“XXX学院(部)研究生毕业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材料”重命名,并把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xsdzzzx@163.com。
电子版排版和纸质版装订顺序要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学术沙龙的支撑材料、社会实践的支撑材料、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只需要本人签字不需要院校签章;课程成绩、英语过级、已发表论文刊物、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只需提供复印件)。
3.请各学院(部)将《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中2019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筛选出来,重命名为“XXX学院(部)研究生毕业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并按照获奖年份、博士、硕士、年级(高年级到低年级)、学号的顺序排列好,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的汇总表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备注:汇编的“成长计划”的顺序需与汇总表的顺序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部)及时核对毕业学生名单,如有错漏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2. 希望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通知、督促本学院(部)需要提交成长计划的毕业生按时完成成果汇编和提交工作。
3.如果有研究生同时获得2017学年和2018学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则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两份不一样的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材料。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成果汇编手册
2.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2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