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33号)精神,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在校级公示阶段,有9名学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经核查不符合《广西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三条和《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师政学工〔2017〕18号)第四章第十条的相关要求,按照文件精神,取消此9名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推荐资格,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7名,二等国家助学金2名,由对应学院(部)依次替补推荐人选。
现将拟补充推荐和顺次调整的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李金梅等16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向全校师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如发现拟获助学生中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请于10月31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 3561607 5803115 5846309
E-mail:gxnuzzzx@gxnu.edu.cn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公示名单(补充公示).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29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