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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余额退卡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07          点击量:2012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余额退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包含国家开发银行承贷(简称国开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商业银行)承(简称非国开行)。

(一)国开行贷款放款及扣费

1.2019年国开行放款时间:从111日左右至次年元月止(合同正常者于11月上旬-12月底放款完毕,合同异常者须再次经国开行总行核实无误后于12月底或次年元月放款),分批次下发。

2.学生的贷款合同由各县资助办汇总提交至国开行,并经国开行总行统一审核无误后贷款金额转入学生支付宝账户,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如绑定了手机,则同时会收到放贷款成功的短信提示此时贷款仅为国开放款至学生支付宝,但款项未到达学校账户,须3-5个工作日学校方可收到贷款款项

3.学生收到放款短信后,请自行登录合同约定的账户查询放款流水记录,当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放款转入高校金额(学费+预收1500元住宿费时,剩余部分留在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学生实名认证即可提注:学生须在1-10个工作日及时提现,否则冻结无法提取,但余额部分仍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学生可以与当地资助办工作人员咨询解方式或留仍个人账户待毕业时还贷);

4.支付宝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录入回执金额(学费+预收1500元住宿费)将贷款转入高校账户。学生贷款转入高校金额不够抵扣学杂费,学生本人支付宝账号内仍有剩余贷款金额,请及时提取并自行登录财务处网上缴费系统或微信自助缴费缴纳不足部分费用;

5.贷款转入高校账户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导出学生信息整理,并将名单转报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由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根据学生欠费情况分批次抵扣学杂费收费管理科抵扣学杂费成功后,贷款金额仍有剩余,剩余部分于5-10个工作日内分批退至学生中国银行卡;

6.贷款学生如遇支付宝账号遗忘、丢失,无法顺利提现或其它与支付宝相关问题,请致电贷款申请的当地资助管理部门让他们助找回或致电支付宝客服服务热线,0571-88158090、 0571-88156688解决。

(二)非国开行贷款放款及扣费

1.学生的贷款由当地合作经办银行直接电汇校账务(或直接放至学生绑定的个人银行卡),时间与国开行大致相同,学生贷款放款电汇凭证到校信息完整,财务处收费管理直接给予学生抵扣学杂费。如电汇凭证到校后学生信息不全,财务处无法核实具体学生信息时,将学生名单送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接相关学院查找并通知学生至财务处认领和作扣费处理事项。

2.贷款放款后,财务处收费管理为学生抵扣费用成功贷款金额仍有剩余,剩余部5-10个工作日内退至学生中国银行卡,或学生本人向办银行咨询,得知当地承办银行将贷款放款至学校账户,请及时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自行至财务处收费管理查询和办理相关扣缴费用处理事项。贷款直接放入学生个人银行卡,请学生自行登录财务处网上缴费系统或微信自助缴费进行费用缴纳

3.学生贷款转入高校金额不够抵扣学杂费,学生本人须及时登录财务处网上缴费系统或微信自助缴费缴纳不足部分费用。

(三)贷款抵扣学杂费余额退还具体情况查询

1.贷款学生须确保本人中国银行卡正常使用(银行卡未激活不能正常使用),遗失补办新卡或更换新卡的学生请及时登录财务处网站学生网上缴费系统补填新卡信息或携带新卡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

2.2019年贷款放款扣费余额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下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扣费退费核对名单》至学院(部)让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及签名摁手印,采取由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将贷款抵扣学杂费后,有剩余款部分直接分批次退还至学生中国银行卡,退卡失败者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接相应学院(部)由学院(部)通知学生提供正确的银行卡号,等待第2次退款。

3.贷款放款转入高校账户金额、抵扣学杂费、应退还余额明细情况,因今年财务新系统正在升级,无法将详细信息导入系统供学生查询,贷款放款扣费后如有余额的学生个人可查到退入银行卡的金额,也可自行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贷款信息管理-贷款核对管理-核对信息确认,核查个人贷款放款扣费余额明细(为简化手续,学生无须核对,只作查询使用)详细情况

4.学生发现转入高校贷款金额和抵扣学杂费后退还余额有误,请学生本人务必携带国开行发放贷款成功短信提示和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抵扣学杂费后余额退入中国银行卡的进账流水账单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无凭证者将无法核实

5.如对抵扣学杂费明细有疑问,请致电财务处收费管理科:0773-3695661。如对贷款放款问题有疑问,请致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3-3561607或0773-5846309。

    备注:贷款放款时请学生注意防骗,以免受骗上当。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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