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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02          点击量:2372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广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和广西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按照参保属地缴费标准统一托收代缴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学生医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全体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一)学生医保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度各级财政补助人均标准为52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由学生本人按照年度一次性缴纳。

(二)属困难、特殊人群的在校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包括桂林当地学生,便于困难、特殊人群学生按照当地政策享受个人缴费补助;

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特困人员(五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等。

其他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特殊人群范围,按照生源当地政策认定。

(四)属困难、特殊人群的在校学生,如在校参保按普通学生身份认定,实行全额缴费。

三、学生自主缴费(12月2日-12月9日)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广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应当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从今年开始,学生医保的缴费工作由桂林市税务局对接,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全体在校学生信息导入“桂林市社保代收客户端”,生成学生缴费信息,请各学院(部)充分利用周日晚点名、主题班会等集中方式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并布置参保工作。有意向参保的学生须在12月9日(星期一)前自行通过税务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广西税务12366”,二维码和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缴费,学校不统一代扣。

(三)对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从2017年起不再直接从贷款放款金额中扣缴,学生如有参保需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

(四)如因学籍异动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广西税务12366”的微信公众号上正常缴费的学生,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2月9日(星期一)前将《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度学生医保参保登记缴费补录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资助中心邮箱:gxnuzzzx@gxnu.edu.cn。

四、参保信息确认(12月10日-12月16日)

(一)缴费提醒:

12月6日资助中心会对接桂林市税务局,将缴费学生名单反馈至各学院(部),请各学院(部)提醒有参保需求但未缴费学生于12月9日前及时缴费,学校最终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9日(星期一);

(二)确认程序:

1、12月10日(星期二)前资助中心把已缴费、未缴费学生名单导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生成2020年度学生医保参保信息核对记录,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所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登录资助系统作参保信息确认;

2、学生角色登录资助系统,【学生保险管理】-【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处,选择相应记录,点击页面右侧【核对信息】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错误及时更正(注:个人基本信息错误须到【个人中心】-【信息维护】处修改并提交,由辅导员审核通过后生效);

3、在参保信息确认页面-【参保人员类别】处,学生只能选择“普通在校学生”,属于“困难、特殊人群类别”的学生若在学校缴费,视为普通在校学生统一按250元/人的标准参保;若需按照地方政策享受待遇,则回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

4、如学生申请放弃投保,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辅导员充分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并亲自与学生和家长确认学生是否已购买同类型医疗保险;2、辅导员须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家长同意学生不在校购买医保(自行保留联系记录);3、辅导员要求学生当面签署《2020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学院保留一份,上报学校一份)。

完成以上确认后,辅导员角色登录资助系统在【学生保险管理】-【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页面选择相应学生记录,点击【核对信息】进入信息核对页面,点击右下角【申请弃保】按钮进行操作。(注:【申请弃保】功能只限辅导员角色操作,学生角色无此权限。)操作完成后须将上报学校的《放弃投保确认书》以学院(部)为单位随本次参保信息确认材料一并上交。

(三)确认时间和材料上交要求:

参保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10日-12月16日,请各学院(部)于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分校区报送以下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学生信息核对表》(资助系统导出,按照学院-年级-专业-学号排序,纸质版一式一份,资助老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保留“序号、姓名、性别、年级、专业、学号、学院、承保期限、金额、学生类型、参保人员类别、申请弃保、备注”即可,其他信息可删除)

2.申请弃保学生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用《信息核对表》筛选【申请弃保】得出,按照学院-年级-专业-学号排序)、《2020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列)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度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操作流程

 2、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度学生医保参保登记缴费补录信息表

 3、2020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

 4、学生保险服务指南(2019年12月版,定稿)

下发通知:20191202关于做好2020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rar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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