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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6          点击量:327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4号)精神,做好今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以下简称“受助国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各学院(部)要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到受助国奖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受助国奖学生结合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宣传活动: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假,结合《广西师范大学资助政策宣传简介》(见附件1)在所在家乡宣传资助政策,可采取走访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讲的方式开展。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假,可回到高中母校或者向在高中就读的亲友“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介绍自己的大学生活和校史、校情、校风,把自己个人的发展进步、成长感悟分享给学弟学妹们。

3.开展常态化宣传。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利用寒假,通过微信、微博或者网络直播等平台进行多渠道宣传,同时可撰写新闻通讯积极投稿当地媒体,最大限度提高宣传覆盖面。

三、建立常态机制

我校将把组织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将采取颁发聘书、组织培训等方式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聘任和培训工作,

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我校聘任《广西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2)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须利用寒假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和“送政策回母校活动”,结合学生所在家乡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开展更多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2.我校将对受助国奖学生进行线上培训,各学院(部)须通知并确认受助国奖学生于2020年1月8日(星期三)12:00前加入培训QQ群,群号:630876170,各类详细通知及宣传资料将在群内下发。

3.各学院(部)须于20202月28日(星期五)16:00前上交以下总结材料:

①《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总结》(表格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总结内容包括: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效果(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内容。

②宣传活动现场的照片3张及以上(电子版,照片须清晰),要求照片均为不同场景下拍摄。

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xnuzzzx@gxnu.edu.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资助政策宣传简介》

2.《广西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3.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总结

          关于组织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zip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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