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家确认存在人传人现象。目前已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频繁,为保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体卫艺[2020]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0]4号)、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师政办[2020]3号)精神,现就加强传染病防控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署防控。各学院(部)要站在保护学生健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部署相关工作,要确保及时把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二、做好宣传教育。各学院(部)要通过短信、公众号、微信、QQ 群等平台和渠道,向广大学生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疫情,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科学做好防护工作,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饭前便后勤洗手、不共用毛巾手帕、居室住所常通风,倡导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尽量避免接触野生动物,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分类落实防控。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落实专人监管制度。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向学生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四、强化家校联控。通过家长群向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学生动向,避免前往疫区,引导家长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五、参与联防联控。各学院(部)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密切关注武汉籍和来往武汉学生情况,疫情预警解除前武汉籍和来往武汉学生不得返校,其他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返校,如需提前返校,必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进行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六、加强监测报告。自2020年1月 23日起,各学院(部)要及时将本单位发生或疑似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第一时间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医院,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决不允许出现缓报、瞒报、漏报现象。
七、实行每日一报。即日起,各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督促假期值班工作,以在“卓然独秀学工副书记”QQ群内留言接龙的方式报送每日学生情况,非必要情况不得举办或组织聚集性活动。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蔡兵13977397733;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苏宝13977318287;校医院联系人:赵林13788568385。
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