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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建档立卡毕业生 就业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5          点击量:1177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学院(部):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0届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各学院(部)要将“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实施100%的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纳入到学院(部)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对未完成目标或弄虚作假的学院(部),在年底就业工作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对未完成目标或弄虚作假的辅导员,不予推荐参评当年的所有评奖评优项目。

、加强专项督查

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各学院要开展内部日常督查,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学校采取不定期专项答辩式督查的形式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采取约谈机制,以督查促整改、抓落实。

、细化工作措施

(一)各学院(部)要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学院(部)要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任教师-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等多级联动帮扶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部)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工作计划

(二)细化具体可行的帮扶措施。各学院(部)建档立卡毕业生数据来源以教育厅提供的“派遣就业系统”中困难生类别代码为“8”的基础数据为准,各学院(部)要按照“一生一策一案”开展精准帮扶,摸清每一名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就业意向与就业困难,针对学生需求“一对一”推送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意向引导、就业技巧指导和就业心理疏导,并对帮扶工作全程记录备案。

四、严格材料报送

(一)3月20日前报送各学院(部)2020届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拍照、电子版)邮箱:jyb5846451@163.com

停止原每月24日报送的《广西师范大学2020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调查表》,自3月起,学校将以不定期专项督的形式报送相关材料。

其他工作要求按2019年11月2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开展。

未尽事宜,请与就业指导中心张亚静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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