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20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按附件1中的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多推无效。
三、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每学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其他未提及的奖项不算入内。
5.已获评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6.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部)要根据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在院(部)内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至学校。
2.学校对各学院(部)上报的推荐结果进行复核,并在校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至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与报送
各学院(部)推荐的自治区优秀毕业生要严格按要求填报《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只交纸质版),各学院(部)认真细致按要求填报《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2,A4纸打印,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登记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序整理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务必材料于2020年5月4日下午16:00前发送到邮箱912373182@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部)+2020届自治区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权由学工部(处)、研工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来德,18507738489;张亚静,18978329893。
附件1: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4月29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