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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0          点击量:689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57号)文件,本次“奖励计划”第七期已于2019年启动并顺利实施,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对第七期获奖学生开展2020年度综合评审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系全国人大常委、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博士于1992年12月捐资1亿港币与教育部合作设立的,其宗旨是振兴中华,培育英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教育奖励项目。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系基金会为奖励在内地的若干所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本科生而设立,旨在帮助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家境贫寒的大学生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

二、评审工作(10月20日-10月25日)

(一)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遴选2019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452号)文件,我校已获评名额共30名,获奖学生已于2019年秋季学期予以全校公示,获奖学生名单见(见附件6)

(二)各学院(部)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严格依照《办法》(附件1)对已获奖学金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校也可向基金会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评审工作组依据本学院已获奖学金同学的实际情况出具2020年度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包含:1.评审过程简况;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见附件3);2.教务处出具的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需盖教务处公章)。

(三)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学院(部)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学院需在评审报告内写明情况说明。增补学生候选人,由各学院(部)成立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成员集体讨论或投票得出初步推荐名单,经审核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3天,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张榜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的基础上,确定其为增补候选人。

(三)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需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并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增补学生需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见附件4),并同时出具增补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需盖教务处公章)。

(四)各学院(部)根据本学院2020年度评审工作结果进行汇总,并填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奖励计划2020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

三、材料上报阶段(10月27日(星期二)12:00前):

各学院(部)请务必于10月27日(星期二)12: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分校区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材料)一并发至我中心电子邮箱(资助中心邮箱地址:gxnuzzzx@gxnu.edu.cn)。

需报送的评审工作材料:

1、2020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过程简况、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的情况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奖励计划2020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另附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盖教务处公章)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另附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盖教务处公章);(如无增补情况,此表可不填)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如无取消情况,此表可不填)

6、增补学生候选人院(部)级公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如无增补,此表可不填)

六、学校审核上报阶段(10月28日-10月30日)

由我部(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部)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实,提出本年度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报送推荐材料。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最终报基金会理事会批准。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样表)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样表)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

      6:广西师范大学2019学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广西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doc

附件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样表).doc

附件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样表).doc

附件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doc

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2019学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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