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师范大学德育科研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研究质量,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德育科研基金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师政科技〔2005〕4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德育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07-2015年立项的广西师范大学德育科研基金项目(含创新创业教育类)课题。
二、结题条件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结题的项目应具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成果标注项目信息,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三、结题要求
2007年以来已经达到结题时间的项目(见附件1),由负责人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德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并附上研究成果复印件。
未提交结题材料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将予以撤项。有关项目的结题情况,将作为学校申报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重要参考。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结题申请书与相关结题支撑材料需装订成册)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23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sjk@126.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校级德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字样)。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须提交对应的电子版。
附件:1.2007-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德育科研基金待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广西师范大学德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
学生工作部(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10月27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