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19-2020学年学院(部)学生工作及学生工作队伍工作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4日-2021年3月12日
二、测评时间、对象、内容及得分计算办法
(一)测评指标数据统计时间
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9月1日
(二)测评对象、指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1.学院(部)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测评指标、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师范大学院(部)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测评体系(2019年修订)》。分为学院(部)自评及学校审评。
2.全体专职辅导员。测评指标、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工作测评体系(2019年修订)》和《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工作测评体系(2019年修订)》。分为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学院(部)及学校审评。
3.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测评指标、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和《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测评表(2019年修订)》。分为班主任自评、学生评议、对应辅导员评议。
三、测评方式
本次测评全部采取线上测评系统进行,不再报送纸质版材料。相关测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辅导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测评工作,并通过线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可按测评点或整体测评工作两种方式提供支撑材料)。
四、测评工作安排
(一)测评对象自评
学院(部)、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于2021年3月7日24:00前,登录线上测评系统完成自评、学院(部)审评,并组织学生于3月12日24:00前登录线上测评系统进行评议(学生测评端口开放时间另行通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修改。
(二)学校组织审评
3月下旬,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校级审评。
(三)测评结果公布
测评结果汇总审定后,由学生工作主管部门公示并公布测评结果。
(四)测评结果运用
1.院(部)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测评结果作为学院(部)党委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指标之一,同时与学校划拨的学生活动经费挂钩,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学校全额划拨次年学生活动经费,考核良好、优秀者学校另设规范化建设专项予以奖励。
2.辅导员工作测评结果作为辅导员岗位绩效发放、评奖评优等重要依据。
3.班主任工作测评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岗位绩效发放、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重要依据。
五、其他说明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测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测评办法,熟悉测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做好学院(部)自评及组织学生等相关人员评议等工作。
(二)测评学年内,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6个月的专职辅导员须参加辅导员工作测评;未满6个月及2020年新入职的辅导员暂不参与本学年辅导员工作测评。
(三)测评工作涉及的有关数据可向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业务对应科室了解、查询。相关附件见独秀学工群。
(四)测评系统中已导入辅导员、班主任账号信息。如有错漏导致无法登陆的,请与学工部(处)思教科联系,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15078362864。
(五)测评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广西师范大学易班服务号QQ:3197349690。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处)业务对应科室老师联系。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院(部)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测评体系(2019年修订)
2.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工作测评体系(2019年修订)
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工作测评体系(2019年修订)
4.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测评表(2019年修订)
5.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
6.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情况学生评议表
7.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情况学生评议表
8.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9.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队伍工作测评参与人员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14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