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1年国家实行了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工作,截止目前,学校未收到上级部门新的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相关文件,为确保我校2021年服兵役学生及时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下简称入伍资助或入伍代偿),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已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代偿);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新生(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学费减免(代偿)。
二、资助对象
我校2021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退役一年以上参加高考考入我校的新生。
三、资助标准
入伍资助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及毕业当年9月1日至12月30日所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按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四、资助年限
入伍资助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补偿完毕;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学生实行每学年申请一次学费补偿或减免,分四年补偿完毕。
五、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国银行卡(学校下发的或异地的中国银行卡均可)复印件一式一份;
5.授权书(样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手写或打印均可,打印版须手写签名);
6.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生提供,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二)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5.复学通知单或入学通知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6.授权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注:若退役复学未申请应征入伍代偿者,还需要额外提供《申请表I》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退役一年以上高考入学的新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5.入学通知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6.授权书一式一份;
7.《自主就业工作证明》(须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或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件一式一份)。
注意事项:
1.学生申请入五代偿,申请表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按线上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打印,本人提前携带申请表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和盖好公章。
2.应征入伍、直招为士官学生的《申请表Ⅰ》,应征入伍学生请在表格中批准入伍服兵役“£士兵”方框内打钩,直招收为士官学生请在“£士官”方框内打钩;
3.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的《申请表Ⅱ》,请学生在暑假时携带申请表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和盖好公章;
4.学生提交的银行卡复印件须是本人的中国银行卡(学校下的或异地的均可,如是异地的中国银行卡,请在复印件上填写好开户行名称 )。
四、材料上交
1.请各学院(部)及时核查和掌握服兵役学生情况,并通知入伍学生或其家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学院(部),学院(部)在收接学生申请材料时认真检查,发现材料不齐或错误、遗漏情况,请及时告知学生或家人补交,并妥善保管好学生的申请材料,防止丢失,否则影响入伍学生当年申请代偿。
2.学生的申请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及时递交(邮寄)至学院(部),具体上报学校时间,待学校接到上级部门下发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相关文件后再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学院(部)汇总统一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学费和贷款金额审核及盖章手续,并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广西区资助办。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因学生入伍后难以联系,务必使每位入伍学生在去部队前了解代偿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代偿申请,避免出现遗漏情况。若全国征兵办或广西教育厅有其他规定者,从其规定。
附件: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样表).docx
附件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6月28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