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旷永青主持。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深刻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学习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将新修订的教育法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化成深化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生动局面;要对标对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落实法律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服务支撑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结合各学院(部)党史学习教育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好学习宣传,充分领会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思想。
会议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从党的百年奋斗征程把握现阶段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和重要使命,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精准有序开展学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学生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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