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近期,因遭受疾病和意外伤害、洪涝灾害影响等情况,造成学生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为帮助这部分学生渡过难关,学校决定开展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年7月1日至通知下发当日,遭遇洪涝灾害、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影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均可申请:
二、申报类型
1.遭遇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
2.遭受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10月19日前)
1.学生对照补助类型提出申请,本人通过易班账号授权登录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在“奖助信息管理-奖助项目申请”页面勾选相应补助项目,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按照“申请者需上传附件材料文字要求”准确清晰上传核验材料,完整填写后向上提交。
2.材料准备
(1)遭遇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
A.《广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家庭遭遇洪涝灾害影响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经过二级审核及学院(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申请理由含有家庭受损情况,洪水发生时间等;
B.房屋倒塌、农作物受损须提交清晰照片1-2张或受损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等;
C.家庭居住地在城镇须提交社区证明一式一份,家庭居住地在农村须提交村委证明一式一份(可委托家人代办及拍照转给学生,学生须彩色打印)。
(2)家庭遭受疾病和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
A.《广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家庭遭受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经过二级审核及学院(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申请理由内含疾病、意外伤害情况等;
B.本人或家人如有确诊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须提供诊断书、住院证明和费用清单及发票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学院(部)初审及材料报送(10月22日前)
1.各年(班)级组建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任组长,根据“应助尽助”原则,线下审核学生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形成初步意见,经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由辅导员及学院(部)级管理者登录资助系统审核和提交,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部)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部)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于10月22日(星期五)11:00前分校区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gxnuzzzx@gxnu.edu.cn。
(1)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洪灾或家庭遭受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及佐证材料;
(2)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洪灾或家庭遭受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3)学院(部)级公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三)学校审批(10月29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部)上报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上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并在校园网和学工部网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
在受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一次性入卡的方式将补助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账户。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家庭遭遇洪涝灾害影响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
2. 广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家庭遭受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
发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zip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4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