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在校生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为更好地激励退役学生在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综合素质,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在校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对退役复学或入学(简称退役士兵)现在校就读的学生实行分学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请各学院(部)对退役士兵学生做好政策宣传及落实工作。
二、资助标准
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执行,按每学期1650元发放,不再采取分档资助形式。
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和2021年秋季学期已按一等和二等助学金分档发放的退役士兵学生,不予追溯并不再进行金额调配。
三、资助要求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为: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对于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其他普通高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也可以申请。
2.对于因退学、转学、休学、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学校应停止其助学金发放。
3.为做好我校退役士兵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学院(部)于4月6日16:00(星期三)前填写《附件》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分校区递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电子版(命名为:XXXX学院退役士兵信息统计表)发送至邮箱:gxnuzzzx@gxnu.edu.cn。
4.学校对各学院(部)上报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逐级上报及审批。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