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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2-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0/26          点击量:12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3号)、《广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师范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助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部)初审,学校复审等程序,拟推荐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蒋梅等878名学生为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何金蓉等93名学生为获得2022-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人选。现向全校师生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如发现拟获奖助学生中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请于11月1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0773-3561607  0773- 5803115 

E-mail: gxnuzzzx@gxnu.edu.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

      2.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2-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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