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民主评议推荐和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拟推荐陆湘妍等85名本科生为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人选,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12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73-3698022。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8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