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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第三批)

发布时间: 2023/04/18          点击量:1165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部)审核、公示、学校复核等程序,拟确定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韦颖等69名学生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三批),认定档次为分别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5日。如发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请于4月25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 0773-3561607    0773-5803115   

E-mail: gxnuzzzx@gxnu.edu.cn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第三批).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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