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助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初审、学校复审等程序,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2019级网络与新媒体专业韦颖等50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一等助学金(第三批)的拟获助人选;法学院/律师学院2020级法学专业何晓晓等19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第三批)的拟获助人选,现向全校师生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如发现拟获助学生中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请于5月5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0773-3561607、0773-5803115
E-mail: gxnuzzzx@gxnu.edu.cn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获助人选名单(第三批).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