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生优质升学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3浏览:10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和“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工作的整体安排,为进一步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校设类)评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1号)要求,学校决定实施学生优质升学奖励计划,对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被国内高校录取的我校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

(一)被我校(第一志愿)或985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2000元/人;

(二)被我校(非第一志愿)或国内其他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1500元/人;

(三)被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研究院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按相应等级给予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

1.相关院校录取通知书(截止6月30日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先提交调档函,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统一再由学院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被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请学院提交世界排名认定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并签字后报资助管理中心;

(三)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6月30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加盖学院公章并签字的《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优质升学拟奖励名单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gxnuzzzx@gxnu.edu.cn)及按照表格顺序整理的学生相关材料复印件、世界排名认定情况说明分校区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接受学生单独报送。

(四)请务必提醒符合条件学生保留好本人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卡,保持银行卡在2023年11月之前均可正常使用,以免影响奖金的顺利发放。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优质升学拟奖励名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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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