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近日,受台风“杜苏芮”及其残余环流影响,东南沿海、华北东部和南部、黄淮中东部等地出现强降水,其中河北中南部沿山地区和北京西南部等地出现极端降水,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部分学生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学校高度重视,紧急启动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申请通道,帮助我校受灾学生共纾困难。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校设类)评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8月31日前,受此次台风“杜苏芮”影响造成家庭受灾严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2023级大一新生)。
二、资助标准
补助标准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进行审批。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家庭受灾害影响的学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洪灾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信息表》(详见附件),并向学院(部)提供2-3张准确清晰的佐证材料予以证明。
2.学院(部)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经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无异议后,汇总好《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洪灾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信息表》(详见附件)。各学院(部)于9月6日(星期三)17: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xnuzzzx@gxnu.edu.cn(汇总表命名为:XX学院2023年暑期洪灾专项临时困难补助材料),并将纸质版汇总表与所有申请学生纸质版佐证材料(每个申请学生提交2-3张佐证材料即可,佐证材料需在页脚的空白处注明学生姓名、学号)一起交至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批。我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拟定补助发放的学生名单和标准,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生工作(部)网页予以公示。
4.资金发放。在补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将补助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家住河北中南部沿山地区和北京西南部等地的学生家庭受灾害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全方位排查无遗漏。
2.各学院(部)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及时通知受灾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确保“应助尽助”,与此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受灾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帮扶。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刘老师,0773-5803115。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洪灾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信息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