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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辅导员骨干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06          点击量:740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方案》,决定举办辅导员骨干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广西师范大学)

承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湖南师范大学)

二、培训对象

各学院(部)专职辅导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总人数不足5人的学院,推荐1名辅导员参训;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总人数多余(含)5人的学院,推荐2名辅导员参训;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总人数多余(含)10人的学院,推荐4名辅导员参训。2022、2023年新入职本科生辅导员暂不参加本次培训。

研究生辅导员推荐名额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三、培训安排

校内培训:2023年8月26日(广西师范大学)

校外培训:2023年8月27-29日(湖南师范大学)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为我校促进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工作统筹谋划,确保辅导员外出培训期间学校学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参训辅导员要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学习纪律,在培训过程中充分展示我校学工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本次培训为校内培训与区外委托培训相结合,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和实践拓展相结合的方式。参训辅导员的培训费、住宿费均由学工部(处)、研工部承担。请全体参训辅导员于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18:00-18:30凭身份证到通程麓山大酒店(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19号)大堂办理报到手续,参加校外培训。

(三)请参训辅导员以学院(部)为单位先行购买桂林往返长沙车票(指定车次另行通知),产生的费用于培训结束后由学工部(处)、研工部报销。如因个人原因更改行程,交通费需自行承担。

(四)培训结束后,参训辅导员需结合个人的学习情况,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学习心得,并在学校2023年底举行的学生工作研讨会上作交流分享。

(五)请各学院(部)于8月11日(星期五)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科生辅导员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gbsjk@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处)思教科联系,电话0773-3698160。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辅导员骨干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班报名回执.xlsx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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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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