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及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兼职辅导员选聘
(一)选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我校优秀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作风正派,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
4.本科期间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学习成绩优秀,读研期间没有挂科现象。须征得导师同意。
5.身心健康。
二、本科生班主任选聘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党政管理干部。
(二)选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2.熟悉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 管 理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与所带班级学生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背景。
4.身心健康。
三、选聘程序
各学院(部)根据选聘的条件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送相关附件:①《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②《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汇总表》(见附件2);③《本科生班主任汇总表》(见附件3)。
学工部(处)将根据选聘条件以及各学院(部)名额(原则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可配备1名兼职辅导员,学院每缺岗1名专职辅导员可另增配2名兼职辅导员;本科生班主任原则上按1:100师生比配备)进行终审。
四、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班主任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选好配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保障。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选聘工作的宣传动员,选聘优秀人员充实学生工作队伍,切实增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二)本次选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请各学院(部)将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者的附件材料于规定时间报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236学工部(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nusjk@163.com。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部(处)思教科,联系人:钟老师、贺老师,联系电话:3698160。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4日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4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