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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6          点击量:10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23年 7月8日-9月2日为暑假时间,9月3日老生报到、注册,9月4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2023级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结合上级有关会议、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园安全稳定以及健康管理工作

      (一)放假前后,各学院(部)要按照“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宿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假个人健康习惯养成,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二)放假前后,各学院(部)要全面开展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爱国卫生运动教育,教育多锻炼,勤洗手,养成良好的防传染病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烧发热、咳嗽等现象,及时就诊。

      二、开展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各学院(部)要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暑假放假前,辅导员要召开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法纪教育。

      (一)做好放假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离校前要打扫宿舍卫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妥善保管电脑等贵重物品;重点进行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以及防范不良网络贷款、诈骗、校园欺凌、饮食卫生、预防艾滋病等专题教育,突出加强预防溺水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做好学生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在回家返校途中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出行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不要搭乘无营运资质车辆和超载车辆,不要参与私人包车活动,途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容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

      (三)做好学生勤工助学防骗教育。提醒学生在假期从事实践活动、参加勤工俭学之前,一定要对招聘单位和信息进行核查,勿轻信宣传资料或口头介绍,慎防上当受骗和误入传销组织;要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坚决不贪意外之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做好学生文明法纪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参与传销、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不酗酒滋事,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公民,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五)切实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各学院(部)在暑假前集中安排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题班会,详细分析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解读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就业政策。重点教育毕业生注意暑假期间求职过程交通、人身、财务等安全,增强就业安全意识,防范“就业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就业欺诈行为。

      (六)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

      三、做好暑假留宿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因各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或其他活动需要留宿的,须由组织单位提前做好统筹及学生留宿管理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单独通知留宿学生于2023年7月4日晚上12:00之前在易班学工系统进行留宿申请,系统关闭之后,将不再受理留宿申请(留宿操作见附件1-1易班学工系统留宿申请操作指南)。

      (二)申请流程

      1.留宿申请时间:易班学工系统于6月26日开放留宿申请,7月4日晚上12:00截止申请。

      2.留宿申请须由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导师联系确认后线上审批,再报学院党委副书记线上审批。

      3.最终汇总留宿名单从系统导出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字、盖章后,并附书面申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留宿管理方案(包括值班安排等),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提交,本科生交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科(育才、王城校区交育才学工部(处)201办公室/雁山校区交行政北楼239办公室,联系人韦巍3698162);研究生交研工部教育与管理办公室(育才校区田楼225办公室/雁山校区行北541办公室,联系人汤明旭5801236)。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23年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的通知》(附件1)

      4.各非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留宿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书面申请、学生留宿管理方案(包括值班安排等)于7月6日前本科生交学工部学生管理科,研究生交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23年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的通知》(附件1)

      (二)留宿管理

      所有留宿学生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由组织留宿的单位统一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

      1.留宿值班: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留宿的学院或部门需安排单位领导、学生导师及辅导员在对应校区进行值班,每班次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各一人,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到场处理,包括白班和夜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集中住宿:放假后一周(7月8日至7月14日)和开学前一周(8月27日至9月2日)学生可留宿原宿舍,其余时段集中住宿,留宿期间必须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3.留宿要求:未申请留宿或留宿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禁止留宿。7月8日起,易班学生工作系统会统一将未申请留宿的学生修改为“不在校”状态,将申请留宿学生修改为“在校”状态,留宿学生结束留宿离校的,通过易班留宿系统进行离校操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校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向留宿学生强调假期留宿相关事宜,不允许单人单间留宿,如留宿学生出现单人单间留宿情况须进行整合。

      四、全员聚力扎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一)确保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责任落实到位。各学院(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紧密集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抢抓求职关键期,针对毕业生就业事宜再定期专题专会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学院(部)领导班子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任务,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全员聚力挖掘更多就业岗位,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就业创业工作责任目标。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追踪和就业统计工作。各学院(部)要进一步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和就业追踪服务,充分认识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规范落实布点监测日报任务,精准做实就业统计,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规定。确保就业去向落实1人,就业数据上报1人。

      (三)确保接续服务不断线。各学院(部)要用心用情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岗位推送、指导培训、重点帮扶不断线。要用足用好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积极鼓励动员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岗位,积极报名应征入伍;用好用足教育部在“24365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资源以及“宏志助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对重点群体毕业生实施100%的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接受帮扶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按照学校要求,未完成就业工作责任目标的学院分管领导和毕业班辅导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桂林市,如需离开,须向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分管领导请假。

      五、学生资助工作及其他事项

      (一)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国家继续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具体内容可查看“独秀学工”微信公众号推文《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从2020年起,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需指导学生按相关流程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非广西生源的贷款学生,需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询问首贷和续贷要求和流程,再办理2023年贷款申请。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的《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预申请、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过程中需提醒学生提高防诈防骗意识。

      (二)做好“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申报材料收集工作”和“到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申报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的《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服义务兵役学生(本科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预通知》。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当年到基层就业起,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工作三年,至第四年的3月31日前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完毕,在毕业第五年可以申请补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做好2023年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预计在9月下旬开始,请各学院(部)于9月13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老生)认定、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排名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外出实习班级需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六、做好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工作

      (一)做好辅导员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辅导员队伍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学校拟于7月9日至13日举办本科生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全体本科生辅导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参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学习精力投入。

      (二)做好辅导员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提升工作。全体辅导员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强化科研理论与方法的学习和积累,把工作实践转化为理论成果。要围绕个人研究主题和计划申报的科研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书的撰写,为下半年各类辅导员专项的申报做好准备。要围绕个人确定的特定研究主题和研究问题,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有效投稿。

      (三)做好2023级新生辅导员工作安排。请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完成辅导员分工安排,并于7月8日前将2023级新生辅导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学工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邮箱:xgbsjk@126.com,研工部教育与管理办公室sdyjs2022@163.com。新生辅导员要在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做好迎新准备工作,预计8月中下旬开始新生学号编排、分班及宿舍安排等工作,拟于8月底或9月初对全体新生辅导员进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外,所有辅导员必须于8月28日前到校,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以学院(部)为单位,于9月2日中午12:00前《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雁山校区本科生辅导员夜间值班安排表》(附件2)报送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科,电子邮箱:gxnuxsglk@126.com,联系人及电话:韦巍,3698162。

      (二)请各学院(部)加强学生工作梳理、经验总结,并将2023年度春季学期学院学生工作总结(电子版)于9月8日前报送学工部(处)办公室,电子邮箱:gxsfdxxgb6411@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蓝杬,3698160。

      (三)请各学院(部)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利用假期休息调整,合理安排相关事宜,下学期的学生工作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关于2023年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通知.docx

      附件1-1.易班学工系统留宿申请操作指南.docx

      附件1-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夜间值班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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