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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动态】“社区素质课堂”(第八十七期)主题分享:“法治沙龙”系列之消费“踩坑”与“避雷”—了解我们的消费者权利

发布时间: 2026/04/11          点击量:10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为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近日,法学院/律师学院“法治沙龙”团队在恬园社区学生之家开展第八十七期“社区素质课堂”主题分享。活动邀请法学院/律师学院刘晨希老师主讲,他围绕“消费‘踩坑’与‘避雷’”主题,用生动的语言讲解消费者权利与维权方式,引导同学们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刘老师通过四大板块,清晰地为同学们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要点。他首先厘清了“消费者”的法律定义,并逐一解读了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十项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针对预付费消费这一高风险领域,刘老师特别强调:商家停业或迁址应提前30天进行公示;消费者7日内未使用可享受无理由退款;“概不退款”等格式条款属于违法无效条款。同时,在维权渠道方面,刘老师建议同学们保存好证据,保护个人权益,积极寻求法律帮助,并且向同学们分享了一些维权的实用工具,如消费宝公众号、12315热线、国家信访局平台等。

       法学院/律师学院王同学分享道:“以前总觉得维权是件很麻烦的事,不知道找谁、不知道怎么开口。听完刘老师讲的才知道,7天内未使用就能无理由退款,原来法律给了消费者这么大的保障。以后再遇到健身房办卡,我会更注意它的条款,也敢主动拒绝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程同学也感慨:“我以前一直以为商家写‘概不退款’就是规矩,不能和他理论。今天才知道这种格式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刘老师讲的‘留好合同和付款凭证’真是最实用的提醒。以后消费我会更留心保存证据,遇到问题不再忍气吞声,敢于维护我的消费者权利!”

       活动最后,刘老师鼓励同学们敢于维权、学会维权、善于维权。本次活动将日常消费小事与依法维权相结合,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助力营造主动维权、理性消费的校园新风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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