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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6          点击量:217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21年 7月10日-9月4日为暑假时间,9月5日老生报到、,9月6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9月11日、9月12日新生报到注册。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

        (一)放假前,各学院(部)要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工作,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做到严防不松懈。

        (二)放假前后,各学院(部)要继续做好学生“一生一策,一生一档”工作,继续沿用钉钉打卡上报健康信息,实行晨午检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和校园管理。

        (三)放假前后,各学院(部)要教育学生做好日常防护工作,少流动,少聚集,少到公共密集场所,出门戴口罩,多锻炼,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烧发热、咳嗽等现象,及时就诊和向辅导员报告。

        (四)放假前后,要加强学生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养成爱卫生,防传染病良好习惯,助力校园与地方疫情防控。

        (五)学生离校后至开学期间,未经学校允许,禁止学生擅自返校,违者按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置。

        二、开展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各学院(部)要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暑假放假前,辅导员要召开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法纪教育。

        (一)做好放假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离校前要打扫宿舍卫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妥善保管电脑等贵重物品;重点进行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以及防范不良网络贷款、诈骗、校园欺凌、饮食卫生、预防艾滋病等专题教育,突出加强预防溺水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做好学生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在回家返校途中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出行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不要搭乘无营运资质车辆和超载车辆,不要参与私人包车活动,途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容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

        (三)做好学生勤工助学防骗教育。提醒学生在假期从事实践活动、参加勤工俭学之前,一定要对招聘单位和信息进行核查,勿轻信宣传资料或口头介绍,慎防上当受骗和误入传销组织;要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坚决不贪意外之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做好学生文明法纪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参与传销、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不酗酒滋事,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公民,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五)切实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各学院(部)在暑假前集中安排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题班会,详细分析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解读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就业政策。重点教育毕业生注意暑假期间求职过程交通、人身、财务等安全,增强就业安全意识,防范“就业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就业欺诈行为。

        (六)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

        三、做好暑假留宿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按照学校要求,放假后两周(7月10日至7月24日)及开学前一周(8月28日至9月4日)学生可申请留宿原宿舍,放假中段(7月25日至8月27日)学生原则上须离校。放假中段确因各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科技竞赛或其他活动需要留宿的,可申请留宿,留宿学生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安全集中住宿。所有留宿学生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管理”的要求由组织留宿的单位统一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宿学生须于2021年7月4日晚上12:00之前在易班学工系统进行留宿申请,系统关闭之后,将不再受理留宿申请(留宿操作见附件1-1易班学工系统留宿申请操作指南)。学校同意后学生方可在允许的时间段内留宿,并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未申请留宿或留宿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禁止留宿,同时学生在易班学工系统中的在校状态也将于7月10日自动转跳为“不在校”。请各学院(部)于2021年7月7日前登录易班学工系统进入留宿管理界面完成线上审批,并导出最终留宿学生名单,纸质版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字、盖章后交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科,育才、王城校区学院交育才学工部(处)201办公室,雁山校区学院交行政北楼239办公室,各非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留宿的,填写相关表格,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21年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的通知》(附件1)。

        家住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留宿的学生,由学生辅导员单独与学工部(处)联系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韦巍,3698162。

        (二)暑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因实习、实训等原因需要经常进出校园的留宿学生,由组织留宿的单位严格审核学生留宿理由将学生名单汇总,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后交学工部领取并发放假期通行卡,领取地点为育才校区学工部201办公室、雁山校区行北楼239办公室,通行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三)7月10日起,易班学生工作系统会统一将未申请留宿的学生修改为“不在校”状态,将申请留宿学生修改为“在校”状态,留宿学生结束留宿离校的,通过易班留宿系统进行离校操作,所有“不在校”学生须通过钉钉进行每日健康信息上报,所有“在校”学生须通过易班进行晨午检上报,各单位要督促学生严格按要求进行健康信息上报或晨午检上报,杜绝漏报、迟报、瞒报情况。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校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向留校留宿学生强调假期留宿相关事宜,不允许单人单间留宿,如留宿学生出现单人单间留宿情况须进行整合,同时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工作。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有学生留宿的学院或职能部门每天需安排一名值班领导与一名值班员,值班领导需在桂林,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到场处理,值班员须在岗值班,包括白班和夜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全力以赴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一)确保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责任落实到位。各学院(部)要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把握关键时机,持续精准发力,定期专题专会研究推进,健全就业目标责任分工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全员推进就业工作,奋力完成全年就业创业工作责任目标。

        (二)确保岗位推送不断线。要用足用好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积极鼓励动员毕业生报考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岗位,积极报名应征入伍。同时,要利用暑期回访校友、开拓就业市场,依托“就业帮帮团”力量每天广泛收集地方就业资源、校友企业资源、产学合作资源以及“24365”等平台相关资源,每周向未就业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确保离校前校园招聘“不停止”,离校后网络招聘“不断线”,最大限度供给就业岗位。

        (三)确保指导培训不断线。要突出抓好一系列就业主题教育,用好用足教育部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活动”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课”资源,结合2021、2022届毕业生就业力特点,针对性开展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活动,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先就业、再择业,减少慢就业、懒就业、不就业现象,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部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四)确保重点帮扶不断线。要加大就业帮扶和督查力度,规范落实一项布点监测日报任务,精准做实就业统计,实时摸清毕业生毕业和就业状况,扎实推进“七个一”系列暖心举措,提升重点群体精准帮扶实效,为离校未就业的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对重点群体毕业生实施100%的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接受帮扶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

        (五)确保接续服务不断线。要坚持学史力行,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践活动,科学合理做好暑假期间轮值排班,持续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邮寄代办等“不见面”服务,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全天候服务升级版,推动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提档升级。

        五、学生资助工作及其他事项

        (一)做好应征入伍学生代偿申报材料收集工作和到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代偿申报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相关政策,尤其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当年到基层就业,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工作三年,至第四年的3月31日前进行代偿申请,实行一次性补偿完毕,毕业生在毕业第五年可以申请补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工作的通知》。

        (二)从2020年起,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指导学生按相关流程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并提醒学生提高防诈防骗意识,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预申请、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三)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预计在9月下旬开始,请各学院(部)于9月20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老生)认定、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排名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外出实习班级需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六、做好辅导员分工安排

        (一)请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完成辅导员分工安排,并于7月10日前(星期六)将2021级新生辅导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学工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邮箱:xgbsjk@126.com。

        (二)所有辅导员必须于8月28日前到校,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三)新生辅导员要在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做好迎新准备工作,预计8月中下旬开始新生学号编排、分班及宿舍安排等工作(今年继续使用迎新系统),拟于8月底或9月初对全体新生辅导员进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以学院(部)为单位,于9月4日中午12:00前《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雁山校区辅导员夜间值班安排表》(附件2)报送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科,电子邮箱:gxnuxsglk@126.com,联系人及电话:韦巍,3698162。

        (二)请各学院(部)加强学生工作梳理、经验总结,并将2021年度春季学期学院学生工作总结(电子版)于9月10日(星期五)前报送学工部(处)办公室,电子邮箱:gxsfdxxgb6411@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蓝杬,3698160。

        (三)请各学院(部)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利用假期休息调整,合理安排相关事宜,下学期的学生工作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关于2021年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事宜通知-.docx

附件1-1.易班学工系统留宿申请操作指南.docx

附件1-2: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雁山校区辅导员夜间值班安排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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