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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预申请、续贷申请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0          点击量:10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2021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西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为确保我校2021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阶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部)做好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含本科生、专升本及中职升本、研究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二、在校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网上“预约办理”,续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线上办理”,未进行首次预申请和续贷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助学贷款。

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及要求

(一)首次申请贷款(简称:首贷)

1.申请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子女身份和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等为参考依据;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已被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首次贷款,请自行与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咨询当地办理流程和预约方式,准备好所需材料和共同借款人经过预约选择办理时间的其中一天就可以至现场一次性办结贷款申请(注:首次贷款未做预申请学生还需要填写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二)继续申请贷款(简称:续贷)

1.申请对象为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校期间已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今年再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2.广西籍学生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学生通过线上流程进行申请及提交相关材料,不需要至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三)非广西籍学生(外省)申请首贷和续贷

请各学院(部)通知学生询问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首贷和续贷要求和流程,再办理2021年贷款申请。

(四)学籍异动

休学后复学、入伍退役复学、继续升学攻读研究生和国教院分流转入低年级继续学习的学生,请自行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2021年助学贷款申请时携相关证明材料至当地资助管理部门将就读信息变更至正常毕业年份,如学生不及时变更就读信息,我中心将按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每年提供的毕业生名单,要求学生按原定毕业时间正常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续贷线上申请采用助学贷款网站登录和支付宝人脸识别双重认定办理,要求续贷学生本人亲自操作,共同借款人等其他人员不能替代申请。请各学院(部)提醒贷款学生提高警惕,预防网络诈骗,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并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2.各学院(部)须高度重视,持续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贷款政策落实落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对有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允许其按照贷款最高限额申办贷款,务求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时办理首次贷款预申请和续贷申请相关事宜;

3.各学院(部)通知学生在2021年贷款(含国开行、非国开行)申请成功后,须妥善保管好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材料(最好手机拍照留存)或及时下载电子版保存,防止丢失。特别是2022年将要毕业的贷款学生,国家政策规定贷款毕业生可享受毕业求职补贴,届时本科生将贷款材料提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将贷款材料提交至研工部就业办。

4.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通知上级部门还未下达,待下发后如有新的变化再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部)通知学生按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进行办理2021年贷款。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使用手册(2020版).pdf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西).xls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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