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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3          点击量:599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176号)精神,本次奖励计划已于2019年启动并顺利实施,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对第七期获奖学生开展2021年度综合评审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背景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系全国人大常委、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博士于1992年12月捐资1亿港币与教育部合作设立的,其宗旨是振兴中华,培育英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教育奖励项目。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系基金会为奖励在内地的若干所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本科生而设立,旨在帮助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家境贫寒的大学生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

二、评审工作(9月13日-9月15日)

(一)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遴选2019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452号)、《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57号)精神,我校已评选出本次奖励计划学生名额共30名,获奖学生分别于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秋季学期予以全校公示,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8)

(二)各学院(部)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严格依照《办法》(见附件1)对已获奖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校也可向基金会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三)需报送的评审工作材料:

1.2021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过程简况、如有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的情况,还需附上情况说明(一式一份)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奖励计划2021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见附件3),另附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另附学生成绩单(如无增补情况,此表可不填)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如无取消情况,此表可不填)

6.本学期获奖学生在校期间成长情况总结,并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一式一份)

(四)优秀学生标兵遴选工作

根据工作惯例,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将在每期受助学生中遴选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每个高校推荐1名候选人报至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请各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获奖学生的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学校将从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选1名获奖学生作为我校曾宪梓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代表报送至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报送材料清单:

1. 学院(部)推荐信

2.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见附件6)

3. 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1张)

4. 学习成绩单

5. 本学期获奖学生优秀事迹

四、材料上报时间(9月16日(本周四)17:00前):

各学院(部)请务必于9月16日(本周四)17:00前将评审工作材料纸质版、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材料纸质版,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分校区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部)+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材料)一并发至我中心电子邮箱(资助中心邮箱地址:gxnuzzzx@gxnu.edu.cn)。

五、学校审核上报阶段(9月18日-9月23日)

由我部(处)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学院(部)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实,提出本年度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由工作组对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进行投票遴选后,推选1名获奖学生作为我校曾宪梓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代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报送推荐材料。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最终报基金会理事会批准。

 

 

附件: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

附件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样表)

附件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样表)

附件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

附件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

附件6: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

附件7: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8:广西师范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

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广西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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