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绿色通道” 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4浏览:10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我校一直坚持开展“绿色通道”一系列工作,为确保2023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老生顺利返校,现将“绿色通道”相关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设立工作

  新生报到期间,校院两级均须设立“绿色通道”,院级设点在各学院(部)迎新报到点,专人负责,落实到具体环节,并安排专人负责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并加强诚信教育和非法校园贷、金融诈骗等警示教育。

  二、缓交学费申请工作

  新生、老生缓交学费申请对象包括:(1)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国开行)学生;(2)因特殊原因无法顺利办理贷款的学生;(3)贷款正在办理中的学生;(4)家庭突发意外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5)办理生源地贷款(非国开行)贷款但经办银行将贷款直接放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及自行缴纳费的学生;(5)其它特殊困难的学生等。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通过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工作的信息填报做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因特殊原因无法顺利办理贷款的学生、贷款正在办理中的学生、家庭突发意外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非国开行)但经办银行将贷款直接放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及自行缴纳费的学生、其它特殊困难的学生等,均可通过填报《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缓交学费审批表》(附件1)与相关佐证材料提出申请。具体支撑材料由学院(部)严格审查把关和存档,各学院(部)每学年批准缓交学费的学生人数(不含贷款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部)本科生总人数的2%。

  三、退役士兵资助工作

  对于退役后入学、退役复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学费代偿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政策宣传要求

  1.各学院(部)须在新生入学后快速开展新生家庭经济情况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和受助需求,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要有效利用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精准施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有针对性的资助方案;

  3.要加大对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优抚对象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等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基本学习生活支出,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加强心理辅导,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安心学习。

  4.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警示及时到位。各学院(部)在新生入学以及奖助学金发放前后,广泛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校园宣传栏等载体,利用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开展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回租贷”和各种打着奖助学金旗号的诈骗行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提倡理性、科学消费,倡导勤俭节约。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老生的《2023-2024学年特殊类型本科生缓交学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经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9月6日(周三)下午17:00前分校区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请以“学院+老生缓交学费汇总表”命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xnuzzzx@gxnu.edu.cn;

  2.新生的《2023-2024学年特殊类型本科生缓交学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9月15日(周五)下午17:00前统一分校区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请以“学院+新生缓交学费”命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xnuzzzx@gxnu.edu.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缓交学费审批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特殊类型本科生缓交学费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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