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院级学生工作规范化建设测评的通知

时间:2023-12-21浏览:1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二级学院(部)综合目标考核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院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测评方式

  本次测评采取线上测评系统进行,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三、测评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评(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12月25日24:00前登录线上测评系统完成自评。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修改。

  (二)学校核评(2023年12月26日-28日)

   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部)的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并赋分。

  (三)结果公示(2023年12月29日-12月31日)

  核评结果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四)结果运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部)综合目标绩效拨款核算的依据。其中院(部)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测评结果占学院(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权重的10%。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测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测评指标体系,做好院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自评工作。

  (二)请各学院(部)根据测评体系认真准备佐证材料。其中,“争先创优”版块需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其他版块佐证材料请学院自行妥善保存备查。测评工作涉及的有关数据可向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业务对应科室了解、查询。

  (三)请各学院(部)于12月25日12:00前,将全体本科生辅导员的《辅导员工作手册》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236办公室。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处)思教科联系,联系电话:3698160。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院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建设测评体系(2023年).doc

附件2:线上测评系统使用说明书(2023年).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