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日前,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发生山体滑坡,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部分学生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灾难无情,人间有爱,学校高度重视,紧急启动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帮助我校受灾学生共纾困难。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住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及周边灾区,因遭遇山体滑坡和地震造成房屋倒塌、农作物受损严重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补助标准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进行审批。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家庭受灾害影响的学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云南、新疆等地受灾学生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信息表》(详见附件),并向学院(部)提供2-3张准确清晰的佐证材料予以证明(电子版,图片单张呈现,不能拼图)。
2.学院(部)初审。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初审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云南、新疆等地受灾学生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信息表》(详见附件),以学生个人为单位汇总个人佐证材料(二级文件夹用学号、姓名命名)。各学院(部)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17:00前,将汇总表扫描件、佐证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xnuzzzx@gxnu.edu.cn(一级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2024年云南、新疆等地受灾学生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材料)。
3.学校审批。我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拟定补助发放对象和标准,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生工作(部)网页予以公示。
4.资金发放。在补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将补助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家住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及周边地区的学生家庭受灾害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全方位排查无遗漏。
2.各学院(部)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及时通知受灾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确保“应助尽助”,与此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受灾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帮扶。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3-5803115。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云南、新疆等地受灾学生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信息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