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2025学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时间:2024-08-27浏览:1667

各学院(部):

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各地全面启动,为确保我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贷款回执录入效率,请各学院(部)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通过线上或向当地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功后,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回执或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一份,须带贷款回执至高校报到,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提交的贷款回执材料网上录入系统,无需回寄《贷款受理证明》。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不同省份的学生向当地其他银行申请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类学生的贷款回执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手工填写学校财务和资助部门信息、盖章后返还学生,由学生本人自行在经办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回寄回执材料。

三、信息填写要求

请各学院(部)通知办理已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开行和非国开行)的学生及时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易班主页-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贷款信息管理-贷款信息填写”,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申请国开行贷款的学生须填写“回执校验码”,申请非国开行贷款学生无须填写“回执校验码”,确认信息无误后及时提交。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学生上交材料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

(1)《生源地贷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一份(老生和新生提交,学生自行剪下虚线部分自行妥善保存,即虚线以下部分不用上交)。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新生提交、老生无需提交)。

 2.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

 (1)《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或贷款确认函)》简称《非国开行贷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一份(老生和新生提交,如学生自行已到资助中心办理好的无须提交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新生提交、老生无需提交)。

3.贷款材料及证件不齐的学生(含国开行和非国开行贷款学生)

(1)生源地贷款(国开行)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丢失的,请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重新打印一份贷款回执材料; 如当地未启用线上办理贷款申请,请学生与当地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联系重新获取一份贷款回执材料或“回执校验码”,获取“回执校验码”的学生须向学院(部)提交书面说明,写明回执丢失情况和回执校验码信息,学院(部)根据学生书面说明为学生出具一份核实证明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作为贷款回执材料(证明上包括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年级、专业和回执校验码等);

(2)新生身份证丢失的,请学院(部)为学生出具一份证明并加盖学院(部)公章(证明上包括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年级、专业等);(3)学生的贷款合同不需要提交资助中心,请各学院(部)提醒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或及时下载电子合同保存),方便以后其他方面需要时提交。

(二)学院(部)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资助工作老师及时登录资助系统导出《广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汇总表》内容栏请保留通知的附件1、2中内容,其他内容栏请删除,将表中行高距调致20cm高,便于资助中心汇总表格后,填写费用合计金额。

2.请通知学生认真填写本人的学费和住宿费,学院(部)审核无误后打印《汇总表》。资助中心按学生填写的学费和住宿费合计录入贷款回执。否则,国开行放款转高校部分如少于学生实际学费和住宿费,不足部分则由学生自行登录财务系统自行补缴。     

3.请将《汇总表》中贷款类型分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非国开行)两个类型整理(详见附件1、附件2),并分别按附件学生信息顺序整理学生的贷款回执材料(未上交贷款回执材料的学生须删除附件中的学生信息,待学生提交贷款回执材料后放入下批汇总表中提交)。

4.《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完成签字盖后与学生贷款回执材料一起分校区递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需发电子版。

5.申请贷款非国开行贷款人数不多,新生的“非国开行贷款回执或确认书”,可由学院(部)手工填写《附件2》,并带领学生本人携带材料或由学院(部)收齐学生的贷款材料统一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如由学院(部)统一派助理代办的,办好后及时归还学生,并提醒学生及时将“贷款回执或确认书”回寄当地经办银行,否则影响学生的贷款获取,同时提醒学生登录资助系统完善贷款信息。

6.因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时间有限,到点关闭。请学院(部)分批次整理报送贷款回执材料,不必专门等候延迟上交材料的学生,确保大批量学生正常办理,否则将影响学生的贷款回执录入及贷款获取情况。

学院(部)递交老生贷款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周五)上午12:00前

学院(部)递交新生贷款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周一)上午11:00前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国开行.xls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非国开行.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