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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18/10/23          点击量:2702         来源:办公室         作者:学工部(处)


机构设置

 

学生工作部(处)下设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广西师范大学),另外易班发展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管理。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具体负责学工部()的日常管理事务,当好部()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协助部()领导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请示、批复等文稿。

     三、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送、催办工作,做好文件的清理、归档和立卷工作。

     四、负责部()各种会议筹办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协助领导督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按规定保管、使用学工部()印章。

     六、按学校财务制度做好部()经费使用和报销工作,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七、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报刊资料的征订、传阅工作。

     八、负责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做好登记、转达、传递、催办、反馈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部()领导制订每学期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统筹《形势与政策》课的管理工作,指导“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做好教学管理各项工作。

三、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四、负责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校德育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

六、指导二级学院(部)开展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七、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八、会同学生管理科共同做好二级学院(部)学生工作规范化建设测评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拓展青年学生思想教育的方式和渠道。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订并完善本科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做好本科学生日常管理及安全、文明、法制教育等工作;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备案及教育工作。

三、做好本科学生安全信息员的培训联络工作。

四、做好院(部)级本科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化测评相关工作。

五、做好本科学生迎新工作的统筹规划、安排和协调。

六、做好寒暑假、节假日本科学生安全教育及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做好本科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登记、备案工作。

七、做好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八、协助教务处办理本科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

九、协助财务处做好本科学生学费的催交、清欠工作。

十、协助保卫处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协助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开展安全、文明、卫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和校党委的工作要求,提出本科毕业生思想教育、就业指导、毕业生派遣工作的工作计划和意见,并负责进行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推荐材料审查及就业材料管理工作,做好优秀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优表彰工作。

三、收集、整理、提供需求双方就业信息,拟定本科毕业生就业方案,向就业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信息,做好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

四、负责组织就业市场开拓,接待用人单位在校内举办专场招聘会,负责组织本科毕业生参加各类人才招聘活动。

五、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的求职补贴,并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与帮助。

六、负责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及派遣后的跟踪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专业设置、学生培养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

七、组织做好校、院(部)两级就业工作总结,并按要求向社会用人单位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八、负责制定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九、负责组织落实《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开展就业指导、咨询,做好课程教学改革和师资培的训提高。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负责学校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管理和维护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三、负责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负责本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组织、资格审核、配合银行发放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等。

五、负责本科学生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设立、评审和发放工作,制订和完善评选评审管理办法等。

六、负责本科学生基层就业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特定资助工作。

七、负责本科学生医疗保险和校园方责任险的日常管理,协助理赔等。

八、负责“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其他与本科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工作实施。

二、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以及教研室的各项活动。

三、负责安排实施学生个别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四、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自杀预防工作。

五、指导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健康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六、组织开展面向全体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安全信息员)以及学生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和教育能力培训。

七、结合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八、开展广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广西师范大学)相关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易班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校易班建设推广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牵头落实学校易班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对外联络,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易班建设资源,扩大学校易班对外影响力。

三、整合校内优质资源,做好易班场地、硬件及网络平台建设,充实易班内容内涵建设。

四、配置易班建设管理团队,配齐配强易班建设专职队伍;完善学生队伍培养机制,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网络建设队伍。

五、组织实施学校易班应用培训活动,指导学校学工队伍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学生事务管理、组织网络文化活动。

六、支持、指导校、院(部)两级易班学生工作站开展易班建设工作。

七、做好宣传工作,对学校易班工作动态、各学院(部)易班推进情况和建设经验等进行报道。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广西师范大学)工作职责


一、制订培训研修中心年度建设方案和具体培训方案;

二、负责省级(自治区)层面的骨干培训和国家层面的示范培训举办与管理;

三、协助做好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四、协助做好国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访问学者、辅导员交流培养工作;

五、负责推进中心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建立贴近工作实际教材研发和修订机制;

六、负责培训研修中心专项课题拟定与评选,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

七、负责建立中心完善的师资库,积极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共同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对接教育部思政司、教育厅思政处,并开展与其他中心对外联络,扩大中心知名度与影响力;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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