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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4          点击量:348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体专职辅导员、学工部(处)、研工部及校团委干部。

二、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10名。主持人应为专职辅导员或学工部(处)、研工部、校团委干部,原则上须从事学生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学生工作的意愿;在学生工作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能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

三、建设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任务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为关键,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工作特色。要紧密结合辅导员育人责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意识形态工作、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和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资助管理、就业创业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辅导员重点工作内容,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培育和申报工作。每学院(部)、单位每年限报1项。

2.请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gbsjk@126.com(注明“XX单位申报辅导员工作室材料”),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36室)。申报材料包括: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对申报书中的相关内容,提供的说明或证明资料,一式一份)。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处)思教科联系。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3698160。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2.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月14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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